在這期,有一位會員問及如何處理替代球及錯誤球因為他和另一位會員在最近一場比賽中發生爭執,各持己見,他們希望得到一正確的答案。根據球例第15條,若非有其他球例允許,否則一個正在使用中的球是不可被更換的。若一個球在發球後嚴重損壞,那麼該球手可以用另外一個球替換而無需受罰。若非球例允許,在比洞賽中違規的球手一旦使用替代球將被判負了該洞。在比杆賽中,該球手將要加2杆並要繼續使用該球直到打進洞為止.
若球手打了錯誤球,按球例第15-3條規定,在比洞賽中,違規球手將被判負了該洞,但在比杆賽,違例球手將被罰加2杆並在首先發現錯誤球打球的位置繼續打下去。若兩位球手無論在比洞賽或比杆賽均不肯定在什麼地方或何時開始彼此錯誤地交換了球,那麼,他們應按球例15-1/2的規定繼續打下去直到入洞為止而兩者都無需受罰。 |